蛟河市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时间:2020-02-16 来源: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工作,蛟河市多措并举、创新载体,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为保证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的权威性,蛟河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责任单位牵头普法,配合单位协助普法的宣传格局。卫健局负责牵头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业农村局牵头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并下达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质量提醒告诫书》,加大监管力度。畅通举报渠道,24小时接听“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公安局牵头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执法部门通过在集贸市场、大型商超悬挂宣传条幅、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发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480余次。

为了能让疫情防控中的法律法规广为人知,蛟河市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微信工作群、朋友圈、QQ工作群、微博、村里大喇叭、在包保卡点现场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等各种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蛟河市政府网站发布了疫情相关法律问题案例及法条详析;在新闻媒体播发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涉及到的重点法条。并向广大市民宣传解读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拒绝如实提供信息、拒绝接受隔离、传播疾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为了能进一步解答疫情防控中的法律法规,蛟河市分别在司法局、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1个律师事务设立了4个咨询处,及时为群众解答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法律咨询。除做好必要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外,随时按照市应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截至目前,通过宣传条幅和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宣传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和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8000余条,通过微信、微博等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等35000余条。

来源:司法局
编辑:王浩然
责任编辑:苏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