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18时许,居民崔某某不顾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劝阻,执意进入蛟河市长安街道一小区并辱骂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经公安机关快速调查取证,崔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一款(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全市上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对妨害公务、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重拳整治、坚决打击、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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