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2022年兵役登记公告
2022年兵役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一、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蛟河市范围内(包括蛟河籍在外就读学生),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
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注“中国民兵”微信公众号也可按步骤进行登记。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四)目测初审。乡镇、街道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市征兵办公室审核。
(五)领取《兵役登记证》。各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负责将市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要进行联合惩戒。随着兵役法规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今后适龄男性公民不按要求参加兵役登记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复学手续,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蛟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蛟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朴鑫玉
责编:王成平 马 佳
统筹:闫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