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放置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直播带货维权、无理由退货制度等热点问题。
来 源:蛟河市人民法院(通讯员 韩玉莹)
编 辑:刘洪月
责 编:王成平 马 佳
统 筹:闫兴刚
监 制: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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