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蛟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蛟河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清明节期间“八个严禁”的通告
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基层单位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要求;
严禁在祭扫中毁坏集体及他人财产;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酒后上岗、醉岗。
举报电话:0432-12388
网络举报:http//jilin.12388.gov.cn/jilinshi/
jiaoheshi/
中共蛟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蛟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来 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编 辑:朴鑫玉
责 编:王成平 马 佳
统 筹:闫兴刚
监 制: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