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蛟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蛟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清明节期间“八个严禁”的通告

时间:2024-04-02 来源:蛟河融媒


中共蛟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蛟河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清明节期间“八个严禁”的通告

 

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基层单位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要求;

严禁在祭扫中毁坏集体及他人财产;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酒后上岗、醉岗。

举报电话:0432-12388

网络举报:http//jilin.12388.gov.cn/jilin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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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蛟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蛟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来 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编 辑:朴鑫玉

责 编:王成平 马 佳

统 筹:闫兴刚

监 制: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