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蛟河市法学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第二届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吉林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朱敬奎,蛟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于洪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于洪林当选为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会议指出,要强化政治导向,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自觉地把法学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法学会作为党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履行好职责,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服务和服从于党的工作大局。蛟河市法学会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要推进依法治市、创建平安蛟河、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提供法治保障。
来 源: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记 者:胡英楠
编 辑:刘洪月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