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时间:2024-12-06 来源:蛟河融媒


12月6日,蛟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延明,副主任黄春龙、殷宝库、宋立新及20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刘传智、市政府副市长王媚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海峰、市监委副主任、市法院副院长、市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文广旅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了张静同志的辞呈,表决通过了蛟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静同志申请辞去蛟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接受了岳凯同志申请辞去蛟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增补金萍萍同志为蛟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会议决定任命荆闯同志为蛟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国同志为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局长(主任),决定免去其市信访局局长职务;张伟臣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马炳华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决定免去其市交通局局长职务;王秀范同志为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任命于海洋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樊华同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王林柱同志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高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孟寒冰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延明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对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 源: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记 者:徐敏新 马骋驰

编 辑:徐敏新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