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消〔2023〕116号),蛟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拟对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全市范围内凡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单位,应及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3月3日前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及公安机关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按照台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4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仍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联系方式:蛟河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蛟河市河北街道天津街300-1号
电话:0432-67183005
来 源:蛟河市消防救援大队
编 辑:夏 童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