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议

时间:2025-01-19 来源:蛟河融媒


1月18日,蛟河市委书记靳明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议。在蛟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会议强调,要坚持常态学纪与锤炼党性相结合,把党的纪律内化为对党忠诚的思想自觉。要将党的纪律要求与个人理想信念、价值追求紧密结合起来,时刻以党的纪律为镜,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断修正偏差,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严于明纪与激励担当相结合,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澎湃动力。要通过完善激励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提供广阔的舞台,在严守纪律的前提下,鼓励干部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推动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非原则性失误,要给予理解和包容,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要坚持遵规守纪与示范引领相结合,把党的纪律深化为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各项廉洁纪律,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要扛牢政治责任,加强教育引导,抓好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强化对分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对分管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及早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议要求,要强化学习培训。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将《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注重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在教育转化上出实招,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注重教育转化。将组织处置与教育转化相结合,对于那些有改正意愿和可能的不合格党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教育帮扶,通过谈心谈话、集中培训、结对帮带等方式,帮助他们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其限期改正。要注重激发党员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回归到合格党员的标准上来。同时,要善于总结教育转化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效。


来 源: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记 者:徐敏新 马骋驰

编 辑:徐敏新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