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资注意事项
眼下正值备春耕关键时期,在此提醒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时一定要谨慎,认准正规知名品牌是关键。购买农资商品时坚持做到“四要”:
一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商店购买,并索要带商店戳记的发票,不要图方便购买走乡串户的流动商贩售卖的农资,不要盲目轻信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的农资“忽悠团”和网络平台的夸大宣传,以免出现问题无处维权。
二要认真查验所购买的农资商品包装,注意查看包装封口有无拆动痕迹,不要购买商标破损、标识不清、不全或散装的农资产品,以防不法经营者偷梁换柱、仿冒名牌忽悠和误导消费者。种子不要只看产量,要看审定编号(引种的还要看引种备案号)、检测日期、适宜区域和风险提示(提示的各种易发病害、要注意提前做好预防);也不要只购买单一品种,要多品种搭配;订单农业提供的种子也必须是正规包装的审定品种(注意签好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一定要看仔细)。肥料不要只看总养分含量,要看氮(N)、磷(P)、钾(K)的实际含量。
三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弄清适用范围、禁忌事项、使用方法等,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不要仅凭以往经验或完全依赖经营者的介绍进行操作,限制性农药不要轻易使用(要注意使用范围),禁用农药坚决不能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特别是两种以上肥料或是两种以上农药搭配使用时一定要咨询好,防止发生肥害、药害。
四要注意留存样品,遇到问题好维权。有些造假农资以假乱真,不易辨别真伪优劣,农民消费者使用后要尽量留存一定数量的整袋未拆包装的样品,没有整袋包装的要留好包装物、商标标签,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一旦遇到农资商品纠纷,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市农业农村局:6725057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市公安局:67222041
来 源: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编 辑:朱 丽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