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荐转任人选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委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府办人员空缺实际情况,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荐转任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转任人数
(一)拟转任公务员(参公人员)3名。暂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二)拟转聘事业九级管理岗2名。暂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从事过文字起草工作或参与完成全市性报告、总结等材料的优先考虑;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3.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公务员尚在试用期以及在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乡镇及参公单位未满服务年限、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有意向者到市政府五楼秘书科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近三年工作总结、《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任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同时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综合评价及组织考察。
在通过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考虑人选工作业绩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转任人选,按程序办理后续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人选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转任资格。
(二)推荐人选采用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干扰转任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转任资格。
(三)本次推荐转任人选工作将电话通知相关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选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推荐转任人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周玉琦,联系电话:67250800、13596282585)
来 源: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 辑:杨 冰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