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市委书记王荣新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6次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相关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乡镇街(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就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王荣新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原则要求,不折不扣地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要提高政治站位。必须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强化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认真学习掌握。逐条对照条例原文,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要抓好制度执行。各市级领导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度,带头贯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对请示报告事项认真研究把关,对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全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总之,要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不搞变通,不随意开口子,确保执行过程不走形、不走样,坚决反对请示报告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来源:市委办公室
编辑:蛟河发布编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