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
12月23日,市长朱永忠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八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林海策,副市长王健鹏、曹海鹏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蛟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蛟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蛟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写工作》的汇报,关于《蛟河市(2019—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汇报。
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探索具有蛟河特色的乡村振兴发展道路,加快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二要措施保障到位。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实施。三要组织领导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各自分工,坚持触角向下开展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四要激励考核到位。要把相关工作部署项目化、工程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速落地,形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硬约束。
会议指出,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既是全面落实上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把好事办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关部门要全力保障涉及到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改善工作,要做好沟通对接。要严格审核依法依规执行新标准,公平、公开、公正发放,做到应保尽保,该保即保,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应保群众身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市政府办、法律顾问、涉及相关议题的单位、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