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彰显了党中央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也是净化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保障。积极支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是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此,市非公党工委发出倡议:
一、增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非公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二、加强支部建设,筑牢斗争堡垒
建强基层党组织,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要把打击黑恶势力、整治不良风气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将扫黑除恶行动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内容,切实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要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契机,实施后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晋位工作,不断提升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引导和发动党员群众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经发现破坏营商环境、影响企业运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
三、坚持模范带头,发挥先锋作用
广大非公党员要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不参与任何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拉帮结派、不充当保护伞,不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增强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意识,坚决做好带头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做好宣传、带头排查问题线索、带头协助打击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希望全市非公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蛟河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432—67250193
蛟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8043208088(白天)
0432—67233111(夜间)
蛟河市监察委举报电话:0432—67250773(负责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