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为积极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元宵节后从武汉市、湖北省其他地区以及省外疫区来(返)蛟的人员,从即日起,到达蛟河后必须自行到所在辖区社区(村)委员会、卫生院进行登记、检查体温,并配合属地乡镇政府(社区或村委会)实施居家隔离观察14天。不如实登记、检查、隐瞒不报的,将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对公职人员知情不报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67009057(白天)、67009062(夜间)。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制作:薛冬晓
责任编辑:苏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