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公检法部门为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提供“面对面”法治服务

时间:2024-05-23 来源:蛟河融媒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按照《吉林市2024年深化“九解一协调”帮扶企业行动“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政法护企行动,促进吉林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5月22日,蛟河市公安局、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蛟河市人民法院共同走进国网新源吉林蛟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专项预防、普法宣传活动。国网新源吉林蛟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蛟河市公检法三家单位及企业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参加活动。

在蛟河抽水蓄能项目政法护企工作会议上,宣读了《关于对蛟河抽水蓄能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国网新源吉林蛟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领导共同签署《实施方案》。

在下一步工作中,蛟河市公、检、法部门将定期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电站参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并为工程建设及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规章制度出台,从预防犯罪角度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帮助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企业及个人开展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依法履行政法职能,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会议达成五项共识,一是建立协作办案机制。政法机关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犯罪案件,并及时将发案的重点部位、人员及手段通报给项目公司,公司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政法机关依法办案。二是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以通报工作为主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流信息。三是建立电站法制宣传常态机制,由政法部门组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为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其经营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建立法律服务共管服务机制,在企业经济运行、管理和劳动用工、民事和刑事案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五是工作互促,资源共享,政法部门宣传法律知识;项目公司充分利用央企优势和资源,推动和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会后,与会人员还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实地参观。

来 源: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记 者:贺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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