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蛟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居民吃上放心肉,
2024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对我市部分屠宰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验了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项记录填写和保存情况。
要求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制度,按要求进行入场查证验物和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官方兽医必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标志,同时屠宰企业还必须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检验印章;对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各部门还将持续强化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百姓餐桌安全。
来 源: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记 者:马骋驰
编 辑:徐敏新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