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蛟河市人民政府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保障2025年人工增雨(雪)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 作业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将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省政府统一组织飞机增雨(雪)作业。
二、 作业地点
全市作业点设置如下:

三、 作业范围
火箭作业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强对流天气过程、干旱时期适宜降水天气过程)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飞机作业为全市范围,不影响地面人员和设施。
四、注意事项
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市气象局)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蛟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7269965。
特此公告!
蛟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来 源:蛟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编 辑:许 杨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