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禁渔期的通告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 号)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2025年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包括辽河、嫩江、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牡丹江、其他自然江河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干流、支流上的湖泊、水库、水泡、湿地等。
二、禁渔时间
(一)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白山水库、云峰水库、图们江干流及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二)白山水库除开展大水面生态网箱智能化养殖技术试验水域外,其他水域执行《白山水库禁渔通告》。
(三)云峰水库禁渔时间为5月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四)图们江干流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6月25日12 时;10月1日12时—10月31日12时。
(五)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一)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白山水库,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在禁渔时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在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为所有作业方式。
(三)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向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省管水域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本通告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不包括瞄(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
(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设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监督。
五、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市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32-65132000
蛟河市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32-67250678
来 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编 辑:夏 童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