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十九周年、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职能,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志、盛世修志的知晓度和影响力,5月18日,蛟河市档案馆开展“5·18地方志工作宣传日”活动。
此次宣传主题为:“依法修志编鉴 传承历史文脉”,宣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地方志书活动。当日,市档案馆向市图书馆赠送了《蛟河年鉴》,提升我市地情资料覆盖面,助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志、志传文脉”的新风尚。
下一阶段,市档案馆将结合“6.9国际档案日”深入到共驻共建社区持续开展地方志工作宣传活动。
来 源:蛟河市档案馆
编 辑:马 佳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