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简称《通知》)。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检验,做到肩负使命、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防范,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要求,做到汛期不停、人员不退。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成立村级“一组两队”,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抗洪抢险队、巡堤查险队;落实各类防汛责任人,包括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监测责任人、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十户联防”责任人、安置责任人;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保证监测、预警设备的完好;组织开展全方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适时开展各类预案推演,让每个责任人都明确职责,熟悉预案流程,山洪灾害易发村屯尤其要注重转移避险实战演练,按要求进行白天和夜晚各一次转移避险实战演练,设置转移路线标识、安置地点标识及照明设备;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防汛值班制度;结合“十户联防”,建立预警网络,及时准确将各类预警信息传达到每名群众;落实巡堤查险队伍,定期对水库大坝、河道堤防进行巡堤查险,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
三要强化示范带动。汛情就是命令。当有急难险情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防汛救灾第一线、任务最重的地方,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排查老弱病残幼等重点人员,落实好乡村两级包保责任人和“一对一”转移责任人;当遭遇极端恶劣天气,通讯、交通、电力中断,与外界联系中断时,要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迅速沿预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做到不落一人。灾情发生后,要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有伤能医治;加强关心关爱,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的情绪抚慰和思想稳定工作,组织动员和团结带领群众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农业生产,为早日恢复美好生活尽心尽力。同时,认真做好防汛各类信息上报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汛情、险情、灾情。
四要强化激励保障。注重在防汛救灾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一线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防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要及时批评提醒;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注重在防汛救灾第一线发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那些在防汛救灾中表现突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
中共蛟河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