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敲响法治“上课铃”活动。
在蛟河市朝鲜族中学校,法官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和对毒品的认知水平,分别从“什么是毒品”“新型毒品的种类、特征及危害”“如何抵制和远离毒品侵害”等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案例,剖析了新型毒品的隐蔽性及法律后果,提醒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拒绝毒品。同时,法官还阐述了犯罪的含义、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知识,引导学生进一步增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与警惕。
来 源:蛟河市人民法院
编 辑:朴鑫玉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