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4-11 来源:看见蛟河


蛟河市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涉及蛟河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以下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如:违规实行异地管辖,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执法手段干预企业健康发展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如: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收受费用、摊派费用等行为。

(三)涉企乱检查。如: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借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行政检查执法不备案、不亮码等行为。

(四)涉企乱执法。如:行政执法中履职不到位,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不按规定使用“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进行备案,小错重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

(五)涉企乱罚款。如:违规设定罚款、实施罚款、趋利性罚款,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突出问题。

(六)涉企乱收费。如: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提高收费标准、随意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阻碍退会、变相收费等突出问题,以及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外擅自设立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

(七)涉企乱查封。如:无审批手续查封,查封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财物等行为。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一)电话:0432-67250755(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接听)

(二)邮寄、来访地址:蛟河市司法局(蛟河市红叶大街59-2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三)邮箱:jhxzzfjdk@126.com。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证据充分。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

(二)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问题线索征集范围内的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四)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蛟河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来 源:蛟河市司法局

编 辑:许 杨

初 审:马 佳 杨 冰

复 审:闫兴刚

终 审:刘耀东

总监制:李堂东